真善美伴我行手抄报图片
时间:2020-05-28 15:42 作者:mj 点击: 次
手抄报一:真善美的名言警句
最伟大的真理是最平凡的真理。——托尔斯泰《世界名言录》
拳头是打不倒真理的。——高尔基《母亲》
真理就像劳动汗水一样,总是有一股强烈的气味。——高尔基《意大利童话》
真理的一边是自由,另一边却是限制。——《泰戈尔评传》
如果你不等待着要说出完全的真理,那就把真话说出来是很容易的。——泰戈尔
无言纯洁的天真,往往比说话更能打动人心。——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
不管是多么值得尊敬的人,我也决不会为他而颠倒黑白,把好说成坏。——泰戈尔《一个女人的信》
恶往往是昙花一现的,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狄更斯《我们共同的朋友》)
大量的善和大量的恶,总是混合在一起,交互错综着的。——狄更斯《游美札记》
与善人行善会使其更善,与恶人行善会使其更恶。——罗曼·罗兰《弥盖朗琪罗传》
所有的人好像总是带有两重性的。在他们的胸腔里仿佛有一副天平,他们的心就好像天平的指针,在称善的和恶的重量时,指针一会儿倾向这一边,一会儿倾向那一边。——高尔基《三人》
凡对别人有害的事都是错的。——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啊,美呀,在爱中找你自己吧,不要到你镜子的谄谀中支找寻。(泰戈尔《飞鸟集》)
玫瑰是美的,……更美的是它包含的香味。——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朴素是美的必要条件。——托尔斯泰《名人名言录》
认为美就是善,这完全是一种错觉。——托尔斯泰《克莱采奏鸣曲》
人们是为着美而生活在真理和自由之中,谁能更虚怀若谷地拥抱世界,谁更深切地热爱世界,谁说是最优秀的;谁是最自由的,谁也就是最优秀的,在他们身上,才会有最大的美。——高尔基《母亲》
应该学会在无价值的事物中寻找美好的东西。——高尔基《公墓》
只有那些无法把自己充分沉浸在美中的人们,才会鄙视美,把它看作一个感官的对象。——泰戈尔《孟加拉掠影》
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留传到遥远的后世。(《莎士比亚戏剧集》)
我们这个世界,种少善根,获大福报。贫困之人如果能布施一点点东西,得到的果报是不可思议的。——方海权《人生改造命运要义》
庄严和高贵的气质,只有蕴藏着豁达和崇高胸襟的人的灵魂才能表达出来。——狄更斯《圣诞故事集》
人类的生活对于德,正像对于才一样,无疑是一个最终的考验,一个更为美好的世界都需要它们。——巴尔扎克《乡村医生》
漂亮的词句可以导致品德端正,但是品行不端正的人只能用漂亮的词句来说谎。——罗曼·罗兰《母与子》
保护一个受侮辱的女人是每一个男人的天职。——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朴素、平凡、善于在危险中看到同危险迥不相同的东西,这一切构成了士兵的美质和优点。——《托尔斯泰传》
一切美好的品质,都是从太阳的光线和母亲的奶汁中生长出来的。——高尔基《意大利童话》
崇高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而不是存在于自然界的狂风暴雨之中。——《泰戈尔评传》
真实的善是每个人的心灵所追求的,是每一个人作为他一切行为的目的的。 ——柏拉图
在过去、将来都永远是美好的东西,那便是真理。(托尔斯泰《五月的塞瓦斯托波尔》)
美就是真,真就是美。——济慈
美具有引人向善的作用和力量。——柏拉图
真、善、美,是文明社会的三大特点。——周海中
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地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善、美和真。 ——爱因斯坦
手抄报二:真善美的哲学定义与争论
哲学定义
对于真善美的定义,应该根据它们的价值目的来进行。在“价值事物的三种基本类型”一文中指出,人类的有序化分为思维有序化、行为有序化和生理有序化三种基本类型,用于改变人类有序化过程的价值事物也相应地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思维性价值事物、行为性价值事物、生理性价值事物。
根据“选择倾向性法则”,事物的价值率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之差(称为价值率高差)决定着该事物对于主体的客观意义: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它对于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主体就会不断增加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相反,就只有消极的意义,主体就会不断减少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由此给出“真善美”的定义:
真: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思维性价值事物。
善: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行为性价值事物。
美: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生理性价值事物。
作为真善美的反面,“假、恶、丑”分别是指价值率高差小于零的思维性价值事物、行为性价值事物和生理性价值事物。
哲学争论
关于真善美哲学定义的争论
到底什么是真、善、美?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深度,对真善美进行了抽象与概括,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全面地、准确地弄清真善美的本质与价值特征,对于深入了解人类社会的价值运动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真、善、美定义的争论,广泛存在于社会科学领域。典型的观点有如下几种:
(1)有人认为“真是指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善是指善行,是指人的行为对群体的价值;美是客体作用于主体,使主体产生一种精神上愉悦的体验”。这类观点把真、善、美的内涵分属于(真理)事实、(行为)价值、精神体验三个完全不同的主观和客观的哲学范畴。
(2)有人认为“真者智力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人的认识活动追求真,人的意志活动追求善,人的情感活动追求美”。这类观点是把真、善、美分属于认识、意志和情感三个不同性质的范畴。
(3)有人认为“真、善、美,分别是指知识价值、道德价值与审美价值,属于精神价值”。这类观点并没有把所有的价值囊括在真、善、美的内涵之中。
(4)有人认为“真善美都是主客体的统一:真是主体认识与客体相符合;善是人们的行为与主体利益相符合;美是客体特性与主体本质力量的和谐统一”。事实上,价值本身就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它来自于主体与客观的相互作用,因此真善美必然产生于主客体的统一。持这种观点的人也许并不知道,“与客体相符合”、“与主体利益相符合”、“与主体本质力量的和谐统一”实际上是同一个涵义的不同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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