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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权威提示 小心这几类P2P平台

时间:2018-06-28 07:48 作者:mj 点击:

屡屡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的人民币或贵金属收藏品如何投资?信用卡套现投资网贷能否“空手套白狼”?遍地开花的P2P投资平台又有哪些经营边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对于这些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其实早有表态。

提醒 1

投资收藏金币先上网查查

“中国梦·56民族团圆金币大全”、“徐悲鸿十二生肖金币”,近一段时间,不少媒体播出了类似的“收藏金币”广告。

近日,央行就此作出了回应,这些金币并非央行发行,投资者不要听信不实广告的引导。

央行在声明中指出,我行(中国人民银行,下同)从未发行过“中国梦·56民族团圆金币大全”、“徐悲鸿十二生肖金币”。同时,目前,我行指定的专门制作金银纪念币的企业是沈阳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和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广告所称“上海铸币厂”不是我行指定的专门造币企业,经查询,该厂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央行表示,我行会预先向社会公布贵金属纪念币发行计划,每个项目发行时也会向社会公布发行公告,上述信息都可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获取。

央行提示,收藏、投资贵金属纪念币应通过中国金币总公司分支机构及其特许零售商等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不实广告的升值分析及前景预测,以免上当受骗。我行保留追究虚假广告制作、发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央行权威提示 小心这几类P2P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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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2

“豹子号钞王”涉嫌非法买卖

除了非法的贵金属纪念币,很多不法分子也在人民币冠字号码上做起了文章。一些“豹子号”、“顺子号”人民币被不法商家打着“艺术收藏”的旗号吹嘘成了价值连城的珍品。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此前曾发文表示,这些广告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和人民银行的信誉,其销售和宣传非法流通人民币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发文中表示,为维护人民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此类广告推荐的“中国钞王”、“中华珍钞大全”、“人民币豹子号顺子号”、“人民币错版币大全”等非法装帧产品。

一旦发现类似行为将“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相关市场管理部门积极反馈线索,配合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省的人民币收藏品市场秩序。”

提醒3

禁止信用卡透支资金投资网贷

方便快捷的互联网金融激发了民众的投资热情,但普通投资者很少有实力大规模购买相关产品。其实,自网贷兴起开始,客户用信用卡资金投资于网络贷款平台的现象就一直存在。部分“卡族”名下有十几张信用卡,辗转于各大网贷平台,以信用卡透支投资。由于网络借贷的收益较信用卡套现费用高,客户通过信用卡透支投资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有些操作水平高的投资人,年收益率能超过40%。另一方面,网贷平台吸引信用卡资金能够增加自身交易量,增加平台影响力,所以大量平台愿意配合投资人用信用卡套现投资。

其实,早在2013年央行就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相关机构严格防范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网络信贷。相关文件指出,目前网络借贷存在“信用卡资金透支于网络信贷,易使网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的风险,央行要求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加强网络信贷平台管理。

分析人士认为,卡主将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网贷投资,使得银行信贷资金变相进入网贷领域,网贷平台容易成为信用卡非法套现平台,一旦借款逾期或形成坏账,将导致网贷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

提醒4

以卡养卡小心债务压力

信用卡套现的另一个“用处”是以卡养卡。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以卡养卡”四个字,会出现56万个相关搜索结果,足见这类行为的受关注程度。

其实,信用卡套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套现窝点的新闻也时常见诸报端。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信用卡套现实质上是骗取银行贷款,擅自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改变为现金贷款。套现行为会使银行承受信贷利息损失,使发卡机构无法判断持卡人正常资信状况和信用卡资金用途,增加信贷风险。

表面上看,信用卡套现可让持卡人暂时借用银行资金而不需付利息,但实则会导致持卡人处于高度负债状态,让持卡人陷入“以卡养卡”、“以债养债”恶性循环,使债务压力远远大于偿债能力,并最终陷入经济困境。
提醒5

三类P2P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除了借用信用卡投资互联网金融的行为受到约束,央行对互联网金融本身的经营边界也进行了划定。央行人士提醒,目前P2P行业有三类操作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一类是类似银行理财资金池模式。P2P网贷平台通过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第二类是一些P2P网贷平台未尽职核查借款人身份,未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权、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第三类即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个别P2P网贷平台发布虚假高利标的募集资金,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据了解,P2P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款人,或直接吸纳放款人的资金,形成资金池,再寻找借款对象或投资项目,此种做法已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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