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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发展现状

时间:2018-06-28 07:52 作者:mj 点击:

近年来,P2P在我国快速发展,并呈现出良好的潜在空间。商业银行介入P2P是对互联网金融探索的进一步深化,与商业银行转型趋势相符,且不会对自身间接融资造成太大冲击。同时,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开展P2P并无禁止性规定,商业银行开展P2P业务还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既有平台风险,其庞大的客户基础和信息挖掘能力也有利于P2P平台的规模扩大和融资功能的发挥。现阶段商业银行打造自有P2P平台,应在平台定位、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介入策略等方面有所把控。

论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发展现状

论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发展现状

什么是P2P?

P2P(PeertoPeer)是一个互联网学理概念,在金融领域常与借贷相联系,指借助网络技术和信用评估技术,协助投资者与借款人实现直接借贷的中介服务活动,多译为“人人贷”,亦有称作“个人对个人贷款”、“点对点贷款”、“网络借贷”和“对等贷”等。

2005年3月在英国成立的Zopa(ZoneofPossibleAgreement,可达成协议空间)网上互助借贷公司是人人贷的鼻祖。随后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LendingClub以及Kiva等公司的快速发展则使P2P被世界所认知,成为全球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借贷平台。

目前,国际上P2P仍在快速发展和演变进程当中,尚未形成统一、成熟的商业模式或运营模式,但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个人对个人的直接借贷。即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实现个人之间资金的供求配对,这种模式在当前英美国家最为典型。二是个人之间借助资金池实现借贷,即个人资金通过网络平台汇集成一个资金池,并按一定的原则分配给需要资金的个人。三是机构和个人(机构)之间,借助或者不借助资金池,通过网络实现资金供求配对。其中,第三种方式是否属于P2P范畴仍有较大争议。

P2P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行业迅猛发展

近年来,P2P在我国兴起并快速发展。2006年国内首家P2P小额信贷服务机构“宜信”在北京成立,随后点点贷、人人贷、哈哈贷、拍拍贷、安信贷、红岭、盛融、易贷365、808信贷、微贷网、E速贷、融信财富等数十个较大规模的网络信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发展起来。据统计,截至2013年一季度,国内已经有210多家P2P网络借贷公司,其中活跃的P2P公司约有30余家,P2P的客户已达数百万个,实现的贷款余额超过300亿元。

从区域分布上来看,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创业者多,借贷人文化程度较高,信用基础较好,我国P2P活动多集中在该地区。按照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对注册的132家P2P平台公司的统计分析,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区合计占总数的60%以上(见图2)。

监管仍是空白

目前美国把P2P的融资行为界定为公开发行票据,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州证券监管机构对P2P平台实行信息披露、反欺诈要求和其他责任监管,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州金融机构部对相关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保护借款人利益,由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保护借款人利益。英国对P2P平台的监管则相对较弱,由公平交易办公室(OFT)监管,仅适用一些业内认可的基本原则。

与美英不同,虽然近年来我国P2P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但对该行业的监管还是空白,尚未确定监管主体、监管内容以及监管形式,特别是对P2P平台中间账户监管缺位,实践上银监会曾对P2P平台做过风险提示,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则几乎没有在正式公开场合发表过监管意见。目前对P2P是否应该明确监管,业内仍存在很大争议,有人希望保持现状,给行业发展留下一定“自由发展”的探索空间,但也有人希望明确监管,对行业进行规范。事实上,美国对P2P的监管也面临一定的质疑。总的来看,由于P2P属于金融创新,对解决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所帮助,且现今规模不大、风险总体可控,监管导向上趋于密切关注而非过早明确监管,但对中间账户的监管缺位风险正越来越引起国家的注意。

高风险,高收益

一方面,国内外实践中,P2P基本属于小贷业务,且相当部分贷款是纯信用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如英美国家几个运营较为成熟的P2P网贷平台,其逾期率和坏账率仍达到1%~2%之间。对于我国的P2P平台而言,由于信用、市场、监管、商业等环境与英美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平台贷款的信用风险要更大一些。如多个P2P平台2012年不良贷款率在3%以上,个别更高达14.38%。除此之外,“非法集资”、“非法吸存”、“挪用客户资金”和“骗贷”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使我国P2P行业还表现出一些信用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见表1)。

另一方面,高风险对应高收益,我国P2P的贷款利率与小贷公司相当,出资人的最终投资回报率较英美P2P公司要更高一些。实践中,为了避免高利贷嫌疑,我国的P2P平台公司名义利率一般都会控制在同期银行利率4倍之内,但同时向出资人提供额外“奖励”形式变相提高利率,最终出资人的回报率大概在20%~30%之间。而英美的P2P公司,以Prosper为例,自2009年7月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完成注册后,其平台上的出借人平均净年化收益率约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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